新京报快讯据“张家界市中院”微信公众号4月15日消息,当日上午,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龙科故意杀人案(“9.7”桑植县文明路杀害学生案)。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,被告人仇龙科及辩护人、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。

被告人仇龙科
综上,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仇龙科以报复社会为目的,故意蓄谋砍杀无辜未成年学生,致四名学生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被告人仇龙科犯罪动机极其险恶,犯罪手段极其残暴,犯罪后果极其严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依法应予从严惩处。

庭审现场
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该案。庭审中,公诉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仇龙科,并出示了相关证据,辩护人、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了质证、辩论意见。被告人仇龙科进行了最后陈述。
因案情重大、复杂,法庭宣布择期宣判。
考虑到该案被害人家属众多,为减轻他们诉累,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桑植县人民法院。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被告人及被害人的亲属、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20人旁听了庭审。